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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的“黑烟车”是形成雾霾天气的主因之一。为管制黑烟车、呵护佛山蓝,日前,佛山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代拟稿)》(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佛山行政区域内道路(包含佛山“一环”公路)通行。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第一月为试行期,期满后违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对此,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的污染比例逐年增高的,希望这次立法的实施能让佛山空气质量改善有新的突破。
佛山首部环保法律法规聚焦黑烟车
近几年,佛山机动车污染防治最大的举措是黄标车淘汰。“十二五”期间,佛山黄标车保有量为20.5万辆,已淘汰18万辆,接近90%的淘汰率。初步研究表明,佛山2015年黄标车淘汰对PM2.5的改善贡献约占1/4,成效十分显著。

与此同时,黄标车基本淘汰后,使用频率高、劣化速度快、污染排放严重的柴油货车的污染更凸显出来。
由于经常排放黑烟,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形象,市民非常反感。有数据显示,在实际行驶时,容易排放黑烟的车辆,其污染物排放通常是同类型车辆正常排放的6~7倍,同时致癌物质的排放也是正常排放车辆的 2~5 倍,市民的感受与科学研究结果是相吻合的。
根据佛山市黑烟车举报数据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统计的数据显示,80%以上的黑烟车主要是柴油类的营运车(货车、厢式货车)。从2012年8月起,佛山开展铁腕整治黑烟车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五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黑烟车违法上路现象还时有发生。
2016年5月,佛山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出台了《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了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环保法律法规。《条例》除依据上位法明确机动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禁止性规定及其罚则外,还吸纳了治理“黄标车”的思路和实践,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可以对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的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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