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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食官
浅谈商周商人的身份及地位
摘要:本文对“工商食官”制度的雏形,对商周时期商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在“工商食官”制度约束下的官贾和官贾之外的自由商人的身份及地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商周;工商食官;身份;地位
商代中后期,商业有了初步的发展,西周、春秋继承和完善了“工商食官”制度,这个时期专门从事交易活动的商人已经诞生,他们主要为王室及贵族提供服务,这可能是“工商食官”制度的雏形。
一、“工商食官”制度产生的根源
社会分工是交换的前提,商业是在社会分工产生、产品有所剩余后逐渐产生的。最初是物物交换,交易的主体也以氏族、部落为主。
《周易·系辞下》言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吕览·勿躬》有:“祝融作市。”祝融即神农氏。表明在上古时期,交换已经比较经常,并且有了相对固定的时间和场所。
考虑当时落后的交通、运输条件,这种交易必然在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上都受限制,交易的过程必定相当繁琐,“各得其所”是相当不容易的,在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的祖先运用智慧不断的探索,逐渐简化交易的过程和交易的成本,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交换媒介,包括两个因素,专业从事交换的群体——商人和货币。专业从事交换的人——商人出现得更早一些。
史料记载,商先祖王亥最重要的一项贡献是“作服牛”,○2他曾驾着服牛北至于有易氏所在地区活动,有学者认为是进行交易活动。《易·旅》称旅人丧牛于易,亦记王亥事,“旅人”当即商旅之人,为商人之雏形。
贝作为等价交换物的出现大约要到商代晚期了,在郑州和辉县的早期商墓中都发现有使用贝随葬的现象,从贝的放置位置看,装饰性的作用更强一些,在殷墟晚商墓中殉贝现象更为普遍,例如,1953年大司空村发掘的163左右的平民墓中,83座有殉贝,多数含在口中,握在手中,与后世用玉或铜钱随葬的风气相同,当是一种财富的象征。○3商末铜器铭文中常有“赐贝”、“赏贝”的记录,并且以朋为计算单位。由此可见,到商代晚期,贝作为交换媒介的功能已经被确立。贝作为交换媒介的出现大大简化了交易的过程,标志着商业活动的兴起。《管子·地数》曰:“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为汤而雨粟,而地非为汤出财物也。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座起之费时也。
”“通移轻重,开阖决塞”即是指货物流通,进行贸易活动,可见在商汤时期,商王朝已把贸易当做国策,商业活动对商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家的成立,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使商业贸易交换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在殷墟出土的许多物品,如海贝、海螺、占卜用的大龟、朱砂、玉石料、绿松石以及青铜器冶炼所需的锡铅等原料,都不是当地所产,部分属于外服方国的纳贡,部分应当来自交换,包括转手的交换。《尚书·洪范》记载,武王克商后,曾问商朝旧臣箕子商朝灭亡的原因,箕子不忍直说商朝的不是,但对商朝的施政纲领做了全面的介绍,名之曰“八政”,一曰食(劝农业),二曰货(宝用货),三曰祀(敬鬼神以成教)……,○4可见商朝统治者对“食”、“货”重要性的认识还是相当深刻的,再次证明了商代贸易的传统是长期存在的,它在商代的社会经济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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