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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目标的区别
问题三:我国的教育目的与学校培养目标
我国的教育目的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其精神实质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客观现实条件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既有内在一致性,又有重要区别。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标准和总的规格要求,而培养目标是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教育的具体目标,它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教育的总目的决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化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才能现实操作和具体落实。
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问题
一、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
1.清末时期的教育目的
1902年以前,我国并没有确定的全国统一的教育目的。梁启超在1902年所发表的《论教育当定宗旨》一文。
首先提出了制定和贯彻全国一体的教育宗旨的必要性。
中国近代史上由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始于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
”这一教育目的反映了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教育“中体西用”的方针,中学以忠孝为奉,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西学以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和艺能为主,以造就国家听需要的各种实用的通才为目的。

1906年,当时的学部正式规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前两条为“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距异说者”;后三条则是“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

2.民国时期的教育目的
1912年,当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在《新教育意见》一文中.主张废除清政府制定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因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和,尊孔与信仰自由相违”,教育应以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项为教育目的。
同年9月,教育部根据临时教育会议的决定公布了民国教育宗旨,即“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一教育宗旨否定了清末的“尊孔”、“忠君”等内容,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把制定教育宗旨和政策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在这次会上,把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确定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国民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这一教育宗旨是国民党“一个党”、“一个主义”政策的诠释,是为国民党一党专制服务的。

1936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中华民国之教育宗旨,在发扬民族精神,培养国民道德,训练自治能力,增进生活智能,以造就健全国民”。
3.建国以来的教育目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教育的不断探索,我国主要制定了下列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1949年1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这个方针后来被称为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
1957年,毛泽东同志根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生产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个教育方针,反映了社会主义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对我国教育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一直是发展我国教育的重要方针。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其中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是:“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当代历史上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教育目的。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对教育方针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这个教育方针,既体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贯思想,又融人了时代发展对人才规格的新要求。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综合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教育目的规定的内容,提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这里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指的是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国家“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确认,重新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新提法中,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规格提出了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方向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更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近几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的发展,有识之士呼唤审美教育的实施。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都在人才培养规格中提出了“美”的要求,对审美教育给予了特别关注。这样,新的教育方针实际上已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的教育方针,确立了教育事业的服务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揭示了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2000年2月,江泽民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这实际上是对我国教育方针的进一步发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1年6月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经过几十年的艰难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教育培养和谐、全面发展的人,既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国家的教育和教育家的理想。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客观现实条件是中国的国情。
1.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永恒追求的美好理想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美好理想,也是古今中外教育的美好理想和永恒追求。古今中外的教育家都认为,人不仅应该全面发展而且有全面发展的丰富潜能和现实可能,人的全面发展既是弘扬人性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人的发展的最佳状态和理想。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认识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夸美纽斯、近代空想社会主义家欧文、傅立叶、圣西门以及近现代西方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斯宾塞等是这样认识的。
马克思等革命导师及社会主义的教育家也是这样认识的。
2.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思想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与历史上其他思想家、教育家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有着一致性,即他们都认为人有全面发展的丰富潜能和现实可能,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社会的要求及其条件具有或提供的可能性,也是弘扬人性的要求和人的美好理想与希望。
但是,二者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在政治、经济、社会、人性和教育等复杂的关系中研究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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