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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的诗歌
学习提示:《诗经》与楚辞是中国文学的源头,对后世文学,尤其是古典诗歌影响甚大。本章重点学习三个问题:《诗经》及其“六义”;屈原的人格力量与楚辞的诗学精神;《诗经》与楚辞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诗经》和楚辞的影响不只体现在文本层面或者说技巧层面,更主要的是确立了中国文学的精神传统。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而追溯它的源头,我们自然会想到《诗经》与楚辞。它们在中国古典文学殿堂中璀璨夺目,熠熠生辉,散发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不仅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同时也对中国的古典文学,尤其是诗歌艺术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国文学独具民族特色的诗骚传统。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诗经》作为“五经”之一,具有崇高的地位,它代表了国家意识形态,甚至被当作“谏书”。
但是《诗经》又是诗,具有诗体文学的艺术特征,对中国古典文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确立了中国古典诗歌关注现实人生的文学传统。
一、《诗经》的结集与流传
《诗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原名《诗》。
因为它收录305篇诗歌,故又称“诗三百”。《诗经》主要收集了自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最后编订成书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
这些作品产生的地域大体包括今天的黄河中下游及汉水上游地区,即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以及湖北的一部分。《诗经》的作者包括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各个社会阶层。

《诗经》在先秦时期是音乐作品,所有的诗篇都是配合音乐演唱的,所以《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史记·孔子世家》也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都说《诗经》可以入乐,是用来演唱的。在《诗经》中,风是各邦国音乐,雅是朝廷正乐,颂是宗庙祭歌。
《诗经》中作品的收集,历史上有“采诗”说和“献诗”说两种。关于“采诗”说,见诸文献记载最早的当为《左传》。
《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所谓“遒人”便是古代帝王派出去了解民情的使臣,而杜预认为这些使臣以木铎徇路的目的就是采集歌谣。
此外,《礼记·王制》也说到古时天子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到了汉代,关于采诗之官到民间采诗的记载很多,如《汉书·食货志》、何休《公羊春秋注》。尽管这种说法的确切性还有争论,但考虑到《诗经》中作品来源的广泛性,如果没有人从事这项工作,这些诗篇很难汇集到周王室。而出土文献中,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在论及邦风时,说到“溥观民俗”,这为周代有采风之制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佐证材料。

关于“献诗”说,先秦的文献如《国语》中就有记载。《国语·周语·召公谏弭谤》:“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先秦许多典籍也有朝臣献诗讽谏的记载。
而《诗经》中的一些作品也记录了诗的作者和他们作诗的目的,如《大雅·烝民》、《民劳》、《小雅·节南山》、《巷伯》等。所以,《诗经》中的诗篇有三个来源:从各地采集的诗篇,主要是《风》诗;公卿大夫至于列士献诗,主要集中在《雅》诗中;朝廷乐官保留的仪式用乐,如祭祀诗、燕飨诗等,这类诗歌集中在《颂》诗中,也包括《雅》诗中的一些诗篇。
至于《诗经》是如何编撰成书的,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认为是经孔子删选而成。而从《左传》季札观乐来看,孔子之前应该有和今本《诗经》差不多的文本存在。所以司马迁之后,人们便一直对“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直至今日,关于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定论。
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孔子不是《诗经》最初的删选者,但他对《诗经》有“正乐”之功,并且对《诗经》作过系统的整理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说,孔子删《诗》也有可能。当然,究竟是何人最初编选了《诗经》、如何编选的、到孔子时《诗》经过了几次编选等一系列问题,今天已经很难搞清楚了。
《周礼》等记载先秦时期大师以六诗教瞽矇、大司乐以六诗教国子,故《诗经》结集或与乐官有关。
战国以前,《诗》主要掌于大师和大司乐之手,大师以《诗》教瞽矇,以服务于各种礼仪场合。而大司乐以《诗》教国子,以培养各种政治人才,所以孔子论《诗》有“授之以政”说、“使于四方”说。《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记载有大量赋诗言志的事例,诸侯君臣出使或交接邻国,常称引《诗》中之句以表达自己心意或以《诗》专对,以此来考量诸侯君臣之贤愚不肖。
春秋后期以至战国时期,礼坏乐崩,朝聘之事渐息,故赋诗之风也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然而此时,儒家等诸子学派兴起,《诗》进入诸子视野,实现了由乐章义向辞章义的转变。
诸子尤其是儒家著述大量称引《诗》句,以取譬连类的方式,对《诗》进行伦理化的阐释,以发挥《诗》的修身功能和社会功用。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及项羽焚烧咸阳的大火,对先秦典籍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但《诗经》因为“便于讽诵”而得以基本保全。汉惠帝四年(前191年)废除了“挟书令”,《诗经》等先秦儒家典籍渐渐大行于世,有鲁(鲁人申培)、齐(齐人辕固)、韩(燕人韩婴)等今文三家诗学。西汉时期,三家诗便立为博士,成为官学,学徒甚众,盛极一时。又有古文毛诗,得河间献王刘德扶助,虽未立为学官,而在民间广泛传播。东汉以后,因经学自身的发展,也因马融、郑玄等大儒推崇,毛诗渐盛行于世,最终压倒并取代今文诗学。
后来,今文三家诗逐渐亡佚,毛诗一枝独秀,今本《诗经》便是毛诗。汉儒说《诗》,并无本质差异,今文鲁、齐、韩诗与古文毛诗都是以“美刺”说诗,自然有很多附会、曲解之处。但汉代所形成的说《诗》传统不仅对传统《诗经》学产生深远影响,对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与发展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近代以来,《诗经》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人们逐渐突破经学的藩篱,努力恢复《诗经》的本来面目,文学、文化学在《诗经》研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现代的“《诗经》学”正逐渐走向世界,成为中华优秀文化的代表,为全世界人民所喜爱。

二、风、雅、颂
《诗》有六义,“曰:风、雅、颂、赋、比、兴”,其中风、雅、颂被称为三体,赋、比、兴被称为三用。
作为三体的风、雅、颂代表了《诗经》中诗篇的三种类型,即风诗、雅诗、颂诗。
它是以音乐风格作为分类标准的,其中风是各邦国音乐,雅是朝廷正乐,颂是宗庙祭歌。
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等十五国风,有诗一百六十篇。风诗有相当一部分是集体创作的民间诗歌,也有一部分诗的作者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平民或小官吏,所以相对而言,风诗主要抒发个体的情感,表现他们真实的“私人”生活和心愿,以爱情诗和怨刺诗为主,只有少许反映贵族生活的诗。
风诗中描写恋爱、婚姻、家庭生活的诗特别多,成就也最高。
尽管《齐风·南山》和《豳风·伐柯》也写到“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样的内容,也有《郑风·将仲子》这样因为畏惧家人及邻人的指责而忍痛割爱,希望恋人不要再爬树翻墙来幽会的诗,但总的说来,《诗经》时代的爱情生活还是比较自由开放的。他们看到河洲中交颈而鸣的水鸟,便想起自己心目中的“窈窕淑女”(《周南·关雎》)。在情投意合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便可以自由约会,如《召南·野有死麕》就像一幕话剧一样生动,女子怀春,好男子便频繁地向她发出求爱的信息;而女子也欣然地接受了男子的求爱,只是要他在和自己约会时动作要轻柔点,不要动手动脚,不要让狗叫,因为那样会坏了好兴致。而《鄘风·桑中》、《郑风·野有蔓草》则表现得更加大胆,尤其是发生于上巳节背景下的《郑风·溱洧》,两情相悦则自由结合,体现了古朴淳厚的民风民情。恋爱中的生活总是美好的,情人相会中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也可以展示出人物的真性情,而白茅草这样的不起眼之物因为是心爱之人所赠,也就变得无比珍贵了(《邶风·静女》)。当然,爱情生活也不可能总是随心所愿,可能会因为父母的阻挠而痛苦万分,如《鄘风·柏舟》;也可能因为恋人的善变而寝食难安,如《郑风·狡童》。而《秦风·蒹葭》之主人公因为极度追寻以致心生幻觉,“宛在水中央”,那种惆怅与失落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定是有真切的体验。
与恋爱一样,婚后生活也同样有乐有悲。乐莫乐兮心相知,《郑风·女曰鸡鸣》以夫妇对话的形式,写清晨起床的一个片段,饶有风趣,表现了夫妇缠绵恩爱的情意。
而《齐风·鸡鸣》也极写男子对女子的依恋,也属于夫妻缠绵之诗。
而悲莫悲兮生离死别,《卫风·伯兮》中的痴情女子因为心上人不在身边,甚至连梳洗都没有兴致;而《邶风·燕燕》看着心爱的人渐行渐远,终于隐没于天边,禁不住“泣涕如雨”;《邶风·绿衣》写生者睹物思人,心伤不已;《唐风·葛生》中一位死了丈夫的妻子更是表示“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更让人同情她的遭遇。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诗经》中还有一些弃妇诗,这类诗以《卫风·氓》为代表。诗完整地叙述了两人相识、相恋、定约、结婚到受虐、被弃的全过程,也倾诉了她悔恨交加的心情。当女子年老色衰,如“其黄而陨”的桑叶时,昔日的海誓山盟都化作乌有,只剩下无尽的悔恨如无涯涘的淇水。

除了这些婚恋诗,风诗中还有不少怨刺诗。
它们有的揭露了统治者的丑行,如《邶风·新台》斥责了劫掠儿媳为妻的卫宣公的无耻,把他比成是癞蛤蟆。
而《齐风》中的一些诗揭露了齐襄公和胞妹文姜私通的禽兽行径,《陈风·株林》鞭挞了陈国君臣和夏姬的淫乱。有的则表现了下层民众的悲苦。
《邶风·北门》写一个下层小吏的生活,他不仅一天到晚忙于辛苦的政事,回到家还要受到家人的责备和讥讽,而他也只能无奈地归之于天命。《唐风·鸨羽》怨恨无穷尽的王事,以至自己无法赡养父母。
《邶风·击鼓》中那位被迫服役的男子因为不能兑现与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约,遂有生不如死之念。所有这些都反映出深刻的社会矛盾,揭示了战争和徭役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
雅诗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和《小雅》七十四篇。雅诗中有一些周民族的史诗,如《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等诗是周民族史诗,它们不仅记载了周民族产生、发展及灭商建周统一天下的历史过程,也记载了周人的政治、经济、军事、民俗等方面情况,具有历史、文学等多重价值。有一些写周代贵族生活的诗,如宴饮诗、田猎诗、祭祀诗等,这些在周人的政治文化生活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以宴饮诗为例,当时祭祀、朝聘等都要举行宴饮活动,而宴必有乐,乐必有诗。
宴饮的目的是为了“示容合好”,所以,《诗经》中的宴饮诗主要渲染快乐融洽的气氛,如《小雅·鹿鸣》之“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雅诗最具代表性的是产生于西周末年以及西、东交替时期的丧乱诗。西周后期,由于王室腐败,戎族侵扰,统治秩序已经被破坏,整个社会已经剧烈地动荡不安。公元前771年,在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交相侵袭下,周幽王被杀,其子宜臼自立为王,是为平王;而幽王另一子余臣继位于携,与平王分庭抗礼,史称“二王并立”。这一时期的诗歌多为丧乱诗。这些丧乱诗的作者多为士大夫,他们惊心于天灾,把天灾当作是上天对统治者的谴告。如《十月之交》便刻画了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景象,预示着大灾难、大动荡即将来临。然而可悲的是,那些上层统治者不以为意,依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丧乱诗对社会的黑暗进行的揭露是非常深刻的,如《瞻卬》:“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
彼宜有罪,女覆说之。”这是一个没有正义,黑白颠倒的社会,有人升浮,有人沉降;有人为“王事”辛苦劳碌而无所得,有人无所事事却安享尊荣。即便如此,诗人并不敢与上层社会公开决裂,而是小心翼翼。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处境艰难,即便小心翼翼也常常不能见容于众人:“黾勉从事,不敢告劳。
无罪无辜,谗口嚣嚣。”同时他们自己也隶属于这个集团,并不能彻底否定这个集团。
因而他们可能会批评这个集团中的某些人,而不会对整个集团的存在提出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小雅》中有一部分诗在内容、情感以及形式等方面都非常接近于《国风》,这些诗应该是生活在王畿中的社会下层官吏或没落的贵族所写,如《我行其野》、《苕之华》等,这些诗对于我们研究风、雅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意义。
颂诗包括《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三《颂》中,《周颂》比较古朴,而《鲁颂》、《商颂》在内容和形式方面更接近雅诗。颂诗的主要功能是祭祀,因为祭祀在古代非常受人重视,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古人的生产、生活、战争乃至节日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宗教祭祀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在《周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周颂》祭祀的主要对象为周民族的先祖,尤其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祭祀诗的主要内容是歌颂先祖的盛德和功业,祭祀者对先祖充满了虔诚、敬畏和由衷的赞美,因而祭祀诗的情感基调是庄重肃穆的。
祭祀诗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祭祀者心目中的祖先为“无形之象”。泛言功德,从虚处着笔而不涉及任何具体事项和外在的感性特征,正是为了保持祖先形象的内在统一性。
作品以此表现整个祭祀活动的隆重和祭祀者内心肃穆而又神圣的情怀,给人以庄严肃穆的宗教神秘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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