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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事件英雄
年仅13岁的少年英雄刘清莲,独自睡在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公园里的一片荒坡上。荒坡上长满了野草,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落叶。
那次,我应朋友之邀去东川采访。
交谈之后朋友向我提起了昆明东川区的少年英雄刘清莲。
朋友说,刘清莲现在一个人躺在山野里。她很孤单,也很寂寞。于是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看看这位为救他人而牺牲的小英雄,也想采摘一朵山里的小花献给她。
刘清莲牺牲那年刚好13岁。13岁是人生中如花似玉的年龄。13岁的孩子,对未来充满了向往,天真无邪的眸子里闪烁着憧憬的亮光。当时,像刘清莲这个年龄段的少女正处在读书学习的大好时光,可是她却在一个盛夏的季节悄悄离开了大家。她走得那样匆忙,留给我们的只是昆明东川区人民公园里那座纪念碑和山坡上那尊高高耸立的半身铜像。

刘清莲生前是昆明东川区新村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上学期间,她热爱学习,热爱劳动,尊师爱幼,助人为乐,深受父母和老师们的赞扬和喜爱。2002年6月16日那天下午,刘清莲放学回家走在路上,蓦地听到有人大喊救命。
寻着声音找去,刘清莲很快就发现有三位放学回家的同学掉进了附近河流沙滩的泥潭里。

“救命。救命。
”急促的呼救声频频传来。听到救命的呼喊声,刘清莲飞快地朝出事地点跑去,当她发现泥潭里的同学后便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抢救他们。泥潭里的水很浑浊,落水的三个同学艰难地在里面挣扎。
刘清莲在泥潭里左扑右扑,连拉带推,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他们救上岸来,可是年仅13岁的她最后却因体力不支而献出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高山为之垂泪,青松为之哭泣。刘清莲牺牲之后,为表彰她的英雄事迹,昆明市人民政府、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云南省委办公厅分别授予她“见义勇为勇士”“云南省见义勇为好少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后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刘清莲还被授予了“革命烈士”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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