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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立项
立项又称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项目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其中:审批一般又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种,立项只等于其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立项批文
目录
1立项简介
2立项制度
3管理部门
4立项项目
立项简介
立项是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通用词汇。特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原称立项批文),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一般来讲,需要具备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许可等要件。
项目前期工作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初步设计后即可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

由于投资主体、投资的行业、投资规模、项目性质(盈利与非盈利等)的差异,政府有着不同的项目报批规定。按照前述要素将投资项目划分为禁止类、限制类、许可类和鼓励类等四类。除禁止类不允许建设外,其余的分别执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其立项审批所处的阶段、要求提交报批的资料、报批前应先行取得的其他行政许可各有不同。
立项制度
为了对经济发展实施有效调控,凡具备一定规模(与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统计最低数值相一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为),都要到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立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现阶段的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分三种方式,即: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每个项目只适用其中一种方式。


1、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立项流程图


2、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备案制: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
简单来说,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都有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参照目录,这两种参照目录之外的项目都施行备案制。
管理部门
(一)适用审批制的项目


1、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


2、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国务院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国务院专项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二)适用核准制的项目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本)规定,十三大类项目(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等)应分别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机关及权限做出了特别规定:


1、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2、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下放。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适用备案制的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均为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立项项目
折叠审批制项目


1、项目单位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中规定的有权对该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同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意见。


2、项目单位根据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意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前期工作完成附件。附件包括:
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②项目占地预审意见或相关文件
③项目能耗评价审批文件
④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⑤项目安全评价审批文件
⑥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⑦项目对既(现)有工程、设施、自然人文资源、能源的运行、保护、开发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要提供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文件(例如:对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对河流、水系可能产生影响的,占压矿产资源、影响文物保护的等)。
以上所列前四项每个报批的项目都必须提供,其余各项视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3、项目单位将可研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所规定的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



4、受理审批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提出审批意见,项目单位持审批意见办理其他基建手续。


6、审批部门负责批准项目初步设计。



7、项目建成后由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核准制项目


1、项目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告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并通过相应的前期工作完成报告的附件。
附件包括:
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②项目占地预审意见或相关文件
③项目能耗评价审批文件
④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⑤项目安全评价审批文件
⑥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⑦项目对既(现)有工程、设施、自然人文资源、能源的运行、保护、开发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要提供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文件(例如:对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对河流、水系可能产生影响的,占压矿产资源、影响文物保护的等)。
以上所列前四项每个申报核准的项目都必须提供,其余各项视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2、项目单位将申请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核准目录所规定的有权核准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受理核准。


3、受理核准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出具核准意见,项目单位持核准意见办理其他基建手续。



5、项目建成后,由核准单位组织验收。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附带相关资质,等级由核准机关具体要求。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

备案制项目
国务院并未制定全国适用的、统一的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由于各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均有差别,因此,中科万向仅对一般地区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流程进行说明:


1、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出具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2、发改部门审查同意后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项目单位持备案登记表再行办理其他基本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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