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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为不可
摘 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届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中央全会史上尚属首次。习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不止一次地强调法治理论对我国的重要性。新华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的发言做出总结,形成了《习近平眼中的“法治中国”》一文。
本文以柏拉图《法律篇》为视角,试简评习近平总书记法治中国中“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观点。
关键词:法治中国;柏拉图;《法律篇》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

(2017)03-0108-02
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直是我国现阶段努力构建并在逐步实现的任务与使命。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但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是封建制国家,其为人治而非法治。法治理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根基较浅。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这一任务是在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自此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法治改革的阶段。

一、法治理论的地位

(一)法治理论在中共中央的地位
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直是我国现阶段努力构建并在逐步实现的任务与使命。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这一任务是在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则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中央全会史上尚属首次。


(二)法治理论现状
习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不止一次地强调法治理论对我国的重要性。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但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是封建制国家,其为人治而非法治。法治理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根基较浅,但随着近代法治理论的发展,我国法治理论内容借鉴了西方法治理论,去除了西方法治理论中的糟粕,留其精华,不断地完善,最终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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