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秾纤
“书必有神、气、骨、肉、血。    在古代书论中,最早涉及此类内容的是苏东坡。
他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缺、通假字)一,不为书也
在学习书法当中,我们经常听到“颜筋柳骨”之类的话,古代无数书论将书法的外型与内质同“筋骨血肉”密切联系。但我在读刘小晴书论时,就欣赏角度看,他归纳两种美:形体美与意境美。
康有为是大书论家,但奇怪的是此君十分偏执,讲话执其一端,用现在的上海话讲,有点“冲头冲脑”或“独头独脑”,不懂得“中庸之道”。
他一方面崇碑,将碑学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境地,但同时却把帖学踏在脚下,一分不值。在学书的研究中,此君又认为:书法是“造型艺术”、“盖书,形学也”。
意思是:“书法无非是研究汉字造型(形态)的学问。而古代书论的代表人物,汉代杨雄则认为:“书者,心画也。
”意思是:书法是表现书家内心情感的“意象艺术”。
其实,以上两者书论都是片面的。
康氏偏重于“形”,而杨雄则偏重于“意”。
在我的书法实践中感受到“形”与“意”两者均不可缺,而前者具象,后者抽象。还是唐代评论家张怀瓘说得全面:“筋骨以立形,神情以润色。”兼此两者,作品才能使观者目注而神驰,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钱茂生老师告诉学员:书法是含蕴和表达作者情感的至高艺术,没有感情的书法,味同嚼腊,所以书法创作尤其是行草书,要随心所欲,全身投入,感情充沛,要“得意忘形讲神采,阴阳合德有节奏,无法无天则大胆,漫不经心乃自然,我行我素得个性,八面出锋求笔趣,于斯乃成佳作……”
我认为,钱老师此论,是对作品的神与形作了极为个性化、极其深刻而又生动的诠释。
古代书论还观察到书法艺术的形体美与人的形体一样,同样具有“筋骨血肉”。
此喻极为恰当,绝非空穴来风。历代书家之作千姿百态,“长短肥瘦”。就意境而言,与作者个人的神情,气质以及学识修养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作品轻佻浮滑,有的端庄大方,有的清丽秀雅,有的敦厚拙朴,有的字“风度翩翩”,有的气势雄伟,有的刚毅严肃,有的平淡自然,有的含蓄蕴藉,有的神态毕露。正是有了这样的区别,才造成千年书品,千人千面。
“书如其人”之说是谁发明的,似乎最早见于刘熙载《艺概》一书,他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意,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人皆有五官四肢,筋骨血肉,但由于先前的遗传基因及后天的诸多因素,形成人们的高低肥瘦以及神情气质的巨大差异,故人人殊貌,即使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也会有不同,诚如刘熙载所言:“书之结体,一如人体,手足同式而举止殊容。”
我十分感叹刘小晴先生对书法之“筋、骨、血、肉”的精彩阐述,择其重点,罗列其后。


1、关于“骨”。人之行立于世,首先靠骨骼的支撑。
而书法中的“骨”则主要是指中锋运笔,依靠中锋运笔而形成字的间架力度的挺拔。
披览历代书论,没有争议的一点是“笔得中锋,则肉在外而骨在内”。露骨之笔,视为败笔,例如常见的四大病笔是"鼠尾”、“蜂腰",“鹤膝”以及“棱角”。
历代以北碑南帖为代表的人物分别是初唐的欧阳询和虞世南之楷书,后有书论褒虞贬欧,认为“君子藏器,以虞为优”,这个“器”特指“骨”也,讲的是虞世南之字把“骨”藏于肉中。学欧体难在:方劲浑厚,不得其笔(指学不到家)则往往造成抛筋露骨;虞字圆融丰美,虽从表面看,其字肥厚,但筋骨内涵,学不到家,则肥钝无力。在我看来,现在学虞书之人寥寥,而学欧之人举目皆是。初学之辈,虽有筋骨外暴之陋,但我见时下美女崇尚骨感之美——此为一笑。
骨法用笔,书法之祖,筋骨不立,肉无所附。
一切韵致之类均依附于骨骼而成立,所以正统书论,规劝学书之人,务以楷、篆、隶体打基础,目的是先正其“骨”,而后涉足行、草。小晴先生道:若骨体不立,楷法不精,纵然能够“龙蟠凤舞”,“笔走如飞”,但细玩点画,则满纸皆疵,观其体态,矫揉造作,这种好高骛远,意在速成之法,实不足取……


2、关于“肉”。在书法中代表点画肥瘦,因此,书法的“肉质”也应追求美感,凸显书法的“肌肤之丽”,点画要遒润饱满,富有质感,尤其是写大字,钱老师叫我们“要下的了手,要敢于铺毫”,光用”一分笔“是“不来山的”。
书法的质感用人体来比喻,讲的是五官端正,四肢体格健全,这是形体美的基本条件。
但是人群的多样性则反映在:有的体态丰腴,有的壮实,有的轻盈,有的瘦峭而骨秀神清,同样不失为美。相反,有的臃肿虚胖,有的寒俭形枯,这种病态反映在笔划中,同样是不足取的。
因此,书论十六字诀是:肥瘦相和,骨肉相称,秾纤折中,修短合度。从字的形体美而言,恐怕这是最高标准了。
王羲之为什么称“书圣”。
就是其字的形体而言,疏密肥瘦,皆随其态,各成其妙。
而颜体偏肥,丰腴而雄伟,体态端重,诸遂良字偏瘦,但风神峭劲,清秀挺隽。
书法线条的肥瘦,源自用笔的轻重,古代书论的经验之谈:凡字画疏处,平过之处宜重;字画密处,点画与点画交换时映带的墨痕用笔则轻。
重处铺毫称之“满捺”,轻用裹锋称之“提飞”,提飞则线条瘦,满捺则线条肥。无论肥瘦,均须圆润饱满,遒劲有力。
如果用笔偏肥,但肥不能滞,滞则臃肿;亦须防软,软则无骨。肥而无骨,古称“墨猪”,造成“墨猪”的原因是运笔过缓,侧管横毫,笔划软弱所致。字取肥态,须丰腴有力,东坡行书体态偏肥,但丰腴雄伟,气势豪迈。
相反,用笔偏瘦,须不露骨,也不宜太露锋芒,用墨要润,太枯则萎,瘦而露骨之字,古称“枯骨”。
运笔太快,用墨太燥,虚尖处太多,加上起收太重,画中段怯弱无力或转折钩趯处笔机凝滞臃肿,于是产生“枯骨”。
唐·杜甫评“书贵瘦硬方通神”。宋微宗“瘦金体”将瘦硬之貌发挥到极致,但笔韵清逸,劲气内敛。
总之,书法用笔应以骨为体主其内,以肉为用彰其表,轻重得宜,肥瘦合度,其字神采飞扬。



3、关于“血”。书法中指水墨也。
研究水墨关系,即为“墨法”,尚待后论。


4、关于“筋”,在生理学上称骨骼间的肌腱,在书法中指形成一种柔韧之力。其次则指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的联系,即为“笔势”详见专博。
学到此地,我感叹书法的奇妙。
书法居然成了一种生命体。
这种生命的律动,表现在了“筋、骨、血、肉”的联动、协调、匀称、和谐。
书家不知此中的奥妙,如果信手乱写,枉费了累年积岁的习练,岂不是一种岁月蹉跎。可叹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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