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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免费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39;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篇二】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免费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39;作用。

(二)积极参与投资决策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三)加强结算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四)加强存货控制。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岗位责任,即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要求,以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间的衔接关系。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无论是大的项目,还是小的

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篇三】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免费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使公司车辆得到合理配置、调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

3.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原则,总经办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3.2本制度所指车辆包括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和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

4.车辆调度

4.1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使用,对于本部门的客人接待原则上使用该车,应与公司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由使用者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特殊情况下,个人使用的车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4.2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由车队负责调度。用车人一般应提前半天将填写完毕的&39;派车申请&39;交车队,车队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车。紧急派车应于事后完善派车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车通常提前一天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出车。

4.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后,应填写行车记录表,同时将有关票据一并交用车人签字,否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费用。

4.4如遇节假日,值班领导可安排值班驾驶员出车。

4.5派车顺序

4.5.1董事长、总经理用车。

4.5.2接待各职能部门领导。

4.5.3学术活动。

4.6以下情况不予派车

4.6.1一般公务活动,如送一般资料,零星采购等。

4.6.2就近办理的公务活动。

4.6.3公司人员搭乘飞机。

4.7公用车辆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指定位置,周末应将车钥匙交派车人管理(值班车除外),不得公车私用。

4.8公司车辆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并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车辆维修保养

5.1车辆责任人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和卫生清理,并填写车辆检查登记表,如出现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5.2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责任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队核准后在公司指定维修厂办理,私自外修费用自行承担。

5.3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确定维修事宜。

5.4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当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技术员反映,车辆修复后,须通过技术员检验后方可签字出厂。

5.5车辆如需更换零部件,必须事先向车辆管理员报告,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费用管理

6.1驾驶员应节约用油,不得私自为他人加油。

6.2驾驶员每月长途补贴报销程序如下:驾驶员将&39;派车单&39;、&39;费用单据&39;交车队负责人审核,并由车队负责人填写行车补贴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销。

6.3停车费和其他费用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4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用车人签字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

6.5车辆的油耗应与车辆行驶里程相符,如差额过大,且无法说明原因,由驾驶员承担差额部分的80%。

6.6车辆的年审、保险及养路费等可预见固定费用,须按规定申报资金计划。

6.7车辆的长途使用费用,按照派车单的记录,落实到各用车部门,在费用报销时单列。

6.8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根据&39;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39;批准的项目进行开支,同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下可事先告知车管人员和分管领导,手续后补。

6.9公司车辆个人使用的维修费,个人部分按照公司规定比例进行分摊。

6.10每月5日以前总经办应向分管领导提交上月车辆费用报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领导提交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的综合考察报告。

7.驾驶员管理

7.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礼貌行车。

7.2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包括车辆内部和车辆外部)。

7.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7.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缺失立即补充,出车返回后要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7.5驾驶员如发现所驾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应立即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车辆和安排进厂维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7.6出车在外或出车返回,停车应确保车辆安全。如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7.7驾驶员对自已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7.8下班后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上班时不得疲劳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和酒后驾车,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7.9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予以劝止。

7.10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不能主动与客人交谈,应树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应立即向管理人报到。

7.12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事后沟通。

7.13驾驶员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报,说明原因。

7.14任何时间应保持通讯的畅通。

7.15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

7.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发现后按200-500元/次罚款,并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7.17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累记三次,公司将予以辞退;

8.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

8.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将情况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队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8.2公司公用车辆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其承担比例为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8.3在工

作时间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8.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差额部分由用车人全额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8.5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9.附则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四】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免费

化学药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蚀性。为管好实验室化学药品,预防化学药品有可能带来的.安全事故发生,我校特制定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学药品统一放入实验室内,根据其特长分类存放。

二、化学药品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其他教师如有需要,可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发放并教会其注意事项,作好登记。

三、实验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四、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

五、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实验中和实验后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

【篇五】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免费

一、应收账款控制的两个重要指标为:信用额度、信用期。其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参见信用额度滚动制订实行办法),信用期统一规定:商业最高为三个月,直销医院最高为四个月。应收帐款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分项管理制度:

1、客户开户管理:

1-1、对于新增客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附上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医院为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各级业务经理审核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就所提供的证照予以复审,合格后予以开户,相关信息录入档案。

1-2、新增客户原则上不授予信用额度,但业务部门认为该客户资信条件良好,可以赊销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信用额度,经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保,销售经理、销售副总裁、财务总监核决后方可授予信用额度。

2、客户档案管理:

2-1、所有客户均应提供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称、公司地址、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税号、帐号、法人。

2-2、客户更名时,须提供新旧公司同时盖公章的更名通知、新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股东构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的申明。

2-3、客户更改其它档案时,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2-4、客户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纳税登记证每年更新存档一次,时间要求与客户的年协议同步。

2-5、有关客户的所有档案信息、客户函证、对帐调节表、其他档案,全部由应收账款会计及时录入微机,档案文本整理完毕统一装订保管。

3、应收帐款信用额度管理:

3-1、公司信用额度依据客户发货、回款、外欠、地域情况等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按季度滚动核定,年度则对所有客户予以全面修订。

3-2、对追加信用额度的申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经各级经理、销售副总核准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将结合该客户的历史资料和核定额度予以对照,对超出核定信用额度的客户报财务总监核准。

3-3临时超信用额度或信用期限的发货,销售代表写签呈,经商业经理提呈,销售副总核准,财务总监签字后方可发货。

4、销售合同管理:

4-1、销售合同由销售代表整本领用,一次最多2本,交旧领新,领用者对合同的使用负全责,缴销合同必须整本交回,作废合同需联次齐全,遗失合同需上级商业经理签字确认。交回的合同必须为原件(红章)。

4-2、所有发货合同必须有供销双方盖章签字,合同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清晰,不得涂改,销售人员不得替代客户签字、盖章,否则,合同一律退回。

4-3、销售代表发生变动时,其已领用合同要办理移交手续或退回,否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直接主管经理负全责,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4-5、对发货、开票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由业务人员在合同空白处醒目加注,否则视同一般原则处理。

4-6、合同存根交至会计部后,与计算机中已发货合同核对,对合同存根件与传真件不符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销售代表负责。检查后分办事处或分省装订存档备查。

5、销售发票管理:

5-1、依据合同开具发票,发货后其发票联、抵扣联直接交给相关业务单位;有特殊要求寄往其他地址的需销售代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发票安全。

5-2、销售代表将发票交与客户时要签收。

6、应收帐款帐务管理:

6-1、涉及应收帐款的发票、到款、冲帐费用要求当日入帐。发货、到款日报表、应收账款帐龄表等统计报表,每月二十号以前,每三天向相关人员发送一次(每月二十日后每天发送一次)。

6-2、每月三号之前,会计部将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预警分析表送交业务经理以供参考。并要求销售代表每月对自己经管的应收帐款签字确认,对异常情况和已发现的入帐错误应及时反馈给应收帐款会计。

6-3、凡帐龄超过半年以上的欠款,由归管销售代表负担其相应利息(按贷款利率)的百分之八十,另外百分之二十上级经理、销售经理平均负担

7、收货回执管理:

7-1、从异地库发货的合同必须要有调拨单、客户回执。

7-2、从客户处直接调货给其他客户的必须有调入客户的收条。

7-3、从公司直接发货并由公司汽运送货的由储运部门负责收全回执,会计部签收整理保管。

7-4、所有客户回执必须反映品种、数量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章或仓储章,收货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7-5、其他方式发货给客户的,以运输邮寄部门的运单为回执,由储运部门保管存档。

8、应收帐款函证管理:

8-1、为了明确公司债权,会计部以每年6月末、12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基准,分两次向客户函证。函证要求在发函基准日60天内回函,函证要求客户盖财务专用章,如往来帐在业务部门核算的可由业务部门盖章,但必须注明欠款构成。函证在规定时间不能传回会计部或印章不合格的将停止发货(货款在此期间已结清的除外)。

8-2、医院的应收帐款,一季度发函证一次,予以债权确认,若不能在次季度30日内盖财务专用章或院公章确认的停止供货。

8-3、会计部在函证截至10日内依据回函情况整理汇总,上报财务总监,并以此确定需对帐的客户。

9、退货管理:

9-1、客户提出退货时,销售代表必须提出书面退货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退货。退货帐务处理流程见附表。

9-2、客户退货一律由仓储总库办理验收入库,并按退货管理流程转移原始凭整。

9-3、公司发至客户,客户未入库便直接退回的产品,应由储运部门接收,联系销售代表后进行相应处理。

9-4、退货入库后,会计部依据退货申请、内部退货转帐凭证等处理帐务,需要换货的由营销综合办负责按规定办理,业务员在事先未经任何领导书面同意,私自以任何方式换货,处于额度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

9-5、客户退货,经管销售人员要索取当地税务局出具的退税证明,并按税后退货总额的20%处罚。若在退货30天内不能取得退税证明,税款全部由经管人员负担,半年内取回退税证明,销售人员签呈,销售经理核准后,财务部门将所扣税额返还。

9-6、凡属非质量原因退货的,按无税退货额的百分二十处罚,其中责任人负担罚款的百分之八十,主管经理、销售经理平均负担罚款的百分之二十。

10、调货管理:

因故需从客户处调出公司产品的,必须事先写签呈报主管经理审批,在调出货物的同时,向客户索取原票或返销发票或经财务盖章确认的无税扣款证明,不能取得上述资料时,调出货物的税款由经管人员负担。调出货物直接销售给另一客户时,经管业务员必须提供该客户收货回执和合同及时开票。未经主管经理审批而私自做主调货,调货人员负全责,

11、应收帐款对帐管理:

11-1、销售人员对各自经管客户的应收帐款负全责。负责与客户日常对账是经管销售人员的责任,对帐的流程和方法可参照“对帐流程及简要方法”。出现差错及时反馈会计部。

11-2、会计部将依据半年一次的函证结合对方余额、盖章情况、回款迹象、历史情况、销售代表的反馈等综合情况确定需对帐的客户。

11-3、销售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主管经理的监交下,逐户确认应收帐款,办理接交手续。如果不履行接交手续,随意接受应收帐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协助对帐差旅费)由接管人员和主管经理负责(各负担50%)。

11-4、上级经理对所管辖的销售人员的帐目有质疑,需会计部派人抽查对帐的,可书面申请,会计部视情况安排对帐。

11-5、会计部前往客户处对帐的,销售人员必须陪同,对帐结果需填写“对帐调节表”,对帐双方加盖财务专用章,如对方帐务全部在业务核算,可盖业务章或公章,但必须加以备注原因,陪同的销售人员、对帐会计签字,事后要上级经理、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11-6、经对帐需要经管销售人员提供调整凭证的,必须在30天内交会计部,否则,先扣责任人款项进行平帐,再根据所提供资料调整。已对过帐的会计期间的帐务不再重复对帐。

12、销售折扣管理:

12-1、依据与客户的年度销售协议,会计部将及时计算出销售折扣,并在销售发票中扣除或季度后返还(可汇票、电汇、现金等须有客户收条)。

12-2、每季度给客户反馈应享受销售折扣、已票面扣减折扣、未在票面扣减的折扣等相关信息。

12-3、折扣的其他处理方法必须报销售副总、财务总监批准。

13、到款及其他费用:

13-1、销售人员自客户处取得汇票后,应在十日之内邮回公司会计部,否则由销售人员负担超期部分的利息(按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

13-2、销售人员应及时掌握客户破损及帐务处理情况,并向对方索要破损证明,破损证明应为对方仓储的退出单或红字入库单或拒付单,载明品种、数量、金额,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破损核销以一批发货为单位,不允许累计计算。

13-3、一次性破损金额(售价)达一千元以上的需退回公司处理。破损货物退回公司的可以退货单代替破损证明作破损冲帐处理。

14、清欠与诉讼

14-1、销售代表对自己管辖之内的客户欠款,认为以自己的能力已很难清回货款的,可书面申请(附件10)并经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同意交给专职的清欠人员清欠。

14-2、专职清欠仍无结果的情况下,应由清欠专员会同原销售人员和上级经理共同提出诉讼解决的请求(附件10),由销售副总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诉讼解决。

14-3、经清欠无结果,造成呆坏帐损失,由责任人负担呆坏帐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15、权限

以上业务处理的其他核决权限均参照每年公司的核决权限表。

16、本制度由公司会计部、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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