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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从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及流程》得知,2020年北京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已公布,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2020年北京药学职称考试报名安排已经确定,将于2019年12月24日全面启动。

  2020年北京药学职称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完成网上预报名者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考区,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后,请于3月13日前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

  报名条件如下: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20年度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4、《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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