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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坚持备考的人生,很积极,很宝贵,很励志。冲吧,努力吧!以下为本站整理的“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劳动者的法律责任”,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本站!

  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二、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责任人要求权利时,各个责任人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外承担全部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个人承包经营者与发包的组织的连带赔偿责任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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