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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
情在理先
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
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
因为友情是可贵的。
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
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
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
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
情在理先的最合理的结解释就是感情是一切其它的基础,难道不是吗。呵呵……
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以,情先于理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二辩:我对落日说,理在情先,落日却随黑夜走了.  三辩:我在城市的墙上写满理在情先,我被警察带走了.  四辩:我对上帝说:I know ,I am wrong,是情在理先,最后我终于被真理带走了. 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
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
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因为友情是可贵的。 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 若理在情先,那么理在服务谁呢。 法律是一种感情的集合。
人要有爱,也要情,无情就成了禽兽。 原始社会先于社会主义社会,难道能说原始社会更重要吗。 对联: 上:儒俊潇洒明辨是非之理  下:难忘今宵共铸土木之情  横批:情在理先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的几处谬误.________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情理情理,没有情哪有理。无情无义的人还会讲理吗。
既然有了真情,还要说理吗。和谐社会应该重情义,少评理。
理,那是法家的事,事情到了僵局,不得已才行这一条途径---评理。如果多一点谦让,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还要进法院对簿公堂吗。尤其是家庭内部,更应该讲情义。夫妻之间,就只能讲爱。
动不动就评理,芝麻小事斤斤计较,这家庭还能安宁吗。
大社会也应该先重情义,大家都谦让,哪有那么多磕磕碰碰,俗话说"和为贵"这是和谐社会永远的主旋律。世间 要是没有了情义,再有理也是徒劳的.比如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是证明.在旧社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就是而今社会,也还是有贪官腐败分子把持司法机关,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对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来说,有理无处说也是常有的事,所以说.评理,那是末计,下策.朱子家训说:居家戒戒律争讼,讼则终凶.
一辩陈词:
尊敬的评委、主席,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和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这个有趣的辨题,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佛语曰:情是所有存在生命的共性,凡物存在必有其自身的情。法理也无非是情理的总结和升华。
所以,我方用以下几点来论证这个观点:
第一、 情是理的基础。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尊敬朋友,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然而这些道理正是建立在我们共创和谐社会的一片真情之中啊。

第二、 情是理的归宿。
人们之所以要制定法理,正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在常规下的情;之所以要制定交通规则,正是为了维护更多人的情。
第三、 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
人一出生,最先表现出来的是本性,是情感的流露。而理,它是由父母、社会给予的情在成长中逐渐形成的一些具体规范。
是以,情,根植于人类的血缘,驰骋于人际社会之间.她作用于人,是亲情,是友情,是夫妻情,是民族情;她牵动着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是世间一切理的导引。
所以,我方认为情在理先。
谢谢。
攻辩小结: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向评委及观众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疏漏。

第二、 我方一再强调我们所谓的“情”不是狭隘的、自私的情,它更多的反映的是一种人民对于社会、对于大众的情,请对方辩友不要曲解了我方所坚持的崇高的情。
第三、
第四、
另外,
反问
尊敬的评委、主席,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和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这个有趣的辨题,我方的观点是“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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