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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多念什么
2019年扫黑除恶四个意见学习解读
全国扫黑办4月9日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办理扫黑除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和“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详细解读

解读一:为什么要出台四个意见。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目标要求,今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据统计,到今年3月底,全国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226件79018人,依法审判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当前专项斗争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明确、细化。
全国扫黑办组织公开发布四个意见是具体落实党中央开展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完善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举措,既是精准办案、依法严惩之需,也是回应社会关切之举,必将对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全面深入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解读二: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总体要求是什么。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方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这些要求有利于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一致。


解读三:如何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哪些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点从主客观两方面揭示了“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的本来面目。除了是否具有“诈骗”性质、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被告人为了占有借款人的房产,就诱使他人先借款5万元,然后以种种借口约定5年内归还借款本息19万元。
随后被告人采用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转单平账等手段垒高债务,将借款人的房产强行抵押、最终变现,最后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产达102万元。
可见,‘套路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约定的利息,而是为了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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