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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绝对值符号的法则
从各种教材看,有理数加法法则共有三条:①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②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和为零,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③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这里我个人喜欢把②分拆成两条为②A: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零;②B:(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这样有什么优点呢。首先,对于②A和③学生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了,重点在于①和②B的区分。
而区分的关键在于两点的处理:

(1)和的符号的确定;

(2)绝对值是相加相减的确定。此时,“正负互相抵消”这样的思想方法的优越性就可以完全体现出来了。
同号两数相加,如同为正则结果为正,而且越加越大;如同为负则结果为负,而且越加越小(负得越多),因此不论同正还是同负,都应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异号两数相加,若正得多(即正数的绝对值大)就取正号,若负得多(即负数的绝对值大)就取负号,由于正负可以互相抵消掉一部分,因此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减(当然用大的减小的)。
另外,在教学中我以为利用数轴理解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只不过是从形象思维过渡到抽象思维,不必深究,一带而过就可以了。但是有几次我让后进生回答(+180)+(-10)=(。)时,他们用了数轴上的点的移动来理解,先把A点从原点开始向右移动180个单位,再向左移动10个单位到了170,则结果为+170。由此可见,后进生对于形象思维比较熟悉,但对于抽象思维还是不太习惯。此时,若一带而过他们只能靠死记硬背而不会理解,过一段时间就会遗忘加法的法则,容易造成混淆。但此时也要渐渐地让他们用有理数的加法法则来做。不然,会给后续学习造成一定的困难。

这些就是我对有理数加法法则的理解,希望可以给同行的数学教师有所启发。
当然,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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