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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标志
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
(一)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6月19日发布了10号令,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1.有机食品..   
(一)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6月19日发布了10号令,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1.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  标志由两个同心圆、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图1)。内圆表示太阳,圆内既像青菜又像绵羊的图案泛指自然界有机、天然的动植物食品;外圆表示地球。整个图案采用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
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2.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   

(1)生产基地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要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3.有机食品认证程序有机食品认证程序有机食品认证程序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
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送中心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依照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通常有以下几种不同的颁证结果。    ①同意颁证。申请者的产品若全部符合有机食品认证要求,可以分别发给“OFDC有机农场证书”或“OFDC有机加工证书”以及“OFDC有机贸易证书”。
在此情况下,申请者申请认证的产品可以作为有机产品销售。    ②有条件颁证。申请者的某些生产条件或管理措施需要改进,只有在申请者的这些生产条件或管理条件满足认证要求,并经中心确认后,才能获得颁证③不能获得颁证。生产者某些生产环节、管理措施不符合有机生产标准,不能通过中心认证。
在此情况下,颁证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能颁证的原因。    ④有机农场转换证书。如果申请人的生产基地是因为在一年前使用了禁用物质或生产管理措施尚未完全建立等原因而不能获得颁证,其他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且打算以后完全按照有机农业方式进行生产和管理,则可颁发“有机农场转换证书”,从该基地生产的产品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6)给通过认证的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者颁发销售证书,并签订OFDC标志使用协议。
    4.申请认证注意事项申请认证注意事项申请认证注意事项申请认证注意事项   

(1)OFDC有机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
   

(2)OFDC认证的基本要求是从产品生产基地到产品销售全过程跟踪审查,对作物已收获的基地一般不再受理认证。因此,宜尽早申请,只要确定了生产基地,即可申请预审查。   

(3)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重新办理申请认证手续。
    5.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1)取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其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规定产品的标签、包装、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有机食品标志。   

(2)使用有机食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3)使用有机食品标志时,应在标志图形下方同时标印该产品的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号码。       
(二)绿色食品标志及申请程序绿色食品标志及申请程序绿色食品标志及申请程序绿色食品标志及申请程序    1.绿色食品标志  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标志编号以双数结尾;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标志编号以单数结尾。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正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带来蓬勃的生命力。同时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而使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这样既有利于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绿色食品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以下4种形式(图2)。    图2  绿色食品标志4种形式          2.绿色食品生产具备的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具备的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具备的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3.绿色食品申请程序  凡具备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单位向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专人到实地进行考察,凋查核实申请单位的原料基地的环境状况、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并写出考察报告。   

(3)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请产品的原料基地进行环境质量实地监测,并写出评价报告。   

(4)监测合格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连同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共一式二份,一并报送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5)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保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由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要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准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最后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8)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申请程序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申请程序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申请程序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申请程序    农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29日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和使用见附录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定稿)。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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