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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位
缺位、越位,并不是财政的偶然现象,这是中国财政体制在转轨时期的必然。一方面,政府作为公共财政的具体执行者,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包办一切的“全力控位”的角色中转换过来。
另一方面,企业从“办社会”的领域里退出来后,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却没有及时跟上,这实际上也是企业改革与政府改革的衔接中出现了“断档”局面的一个表现。
而多年来,财政支出的“越位”和“缺位”,一直是财政理论界关注的话题,但至今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我国财政支出范围过宽,政府管的事情太多,挤占了有限的财政资金,分散了财力, “越位”和“缺位”并存,财政支出重点不明确,结构失衡,使得应由财政供给的市场失灵领域出现无力矫正或矫正不足的情况。

(一)政府职能越位、缺位的具体含义与表现
1. 政府职能缺位。政府职能缺位,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应由政府提供的水利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必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仍然力度不够;医疗、养老、失业、救济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公共供给仍然不足;市场经济秩序不健全,竞争规则不完备,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应由各级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等,仍然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 政府职能越位。政府职能越位,主要是指政府干了不该干的事情和管了不该管的事情,直接包揽了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进行的纯粹私人产品的生产供应,以及可以由政府、企业,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参与的混合性公共物品的生产。
具体表现:
a.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不分。我国政府的一些部门和一些管理者仍然习惯于代替市场去配置与私人产品相关的资源,行政审批的不合理和过多过滥,就是政府取代市场的典型表现。
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不仅妨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降低了社会发展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成为行政职权寻租和腐败的前提。
b.政府与企业不分。表现为政府变相经营企业、经营公司,承担应当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不仅为企业制定决策、筹集投资、掌管人事,而且还最终负担亏损,使企业长期处于政府的管束与庇护之下,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影响了我国公司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进程。
c.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表现为政府组织通过主管、指导等方式直接介入各种协会、社团、居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管理与事务运作,使它们直接或间接处于政府组织的附属地位,难以真正依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成长发育,阻碍了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公共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d.政府与事业组织不分。我国政府组织与事业组织难以区分,既有使用事业编制的行政机关,又有使用行政编制的事业机构。
有的事业单位实际上是行政部门的延伸,承担着一定的行政职能。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只有在市场失灵或缺失的时的政府介入才是被需要的,其基本思路是市场有效运行----市场失效----政府介入,由此可见,政府的介入是以市场失效问为起点的。


3、公共物品和外部效应强大的领域。公共物品是为满足社会需要而立身具有非排他性和飞竞争性等特点,它与具有分割性的私人产品相异。
由于市场买卖需要利益边界的精确性,而公共物品的需求又是公共的,市场对此是完全失效的;此外市场竞争要求成本和效益的内在化,而由于外部效应的影响导致私人与社会在成本和效益上的偏离,市场机制无法有效协调,于是都需要政府的加入和有效干设涉。
对于社会生活中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政府的介入要视其外部效应而定,对于外部正效应大的领域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等对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都需加以调控。


4、市场作用较慢或作用效果有悖于社会和谐准则的领域。譬如高新技术和高风险产业以及防止垄断层面,由于市场企业的有限性和避风险性以及唯利益性,需要政府的介入。

(二)政府职能与定位中偏离情况

1、政府职能缺位,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通俗的说是政府在某些公共领域该管的不管。比如应由政府提供的水利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必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仍然力度不够;医疗、养老、失业、救济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公共供给仍然不足;市场经济秩序不健全,竞争规则不完备,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应由各级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等,仍然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房价问题。
在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提供方式中,同样存在着缺位现象,如建设—经营—转让的投资方式。政府与一些拟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商转让某一财团或公司,组建项目经营公司进行建设经营。
并在双方协定的一定时期内由项目经营公司通过经管,偿还债务,收回投资并盈利。协议期满,项目产权归政府。但我国目前许多高速公路的产权早该收回由政府管理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
而政府却迟迟未行动将产权收回,任由这些公司牟取暴利。
政府该把高速公路收回减轻市民负担,可政府的确缺位。教育投入的不足也折射出政府缺位的问题。‘’穷国办大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真实写照。记得高中老师曾说:‘’人民的教育政府办,我们县里就是人民的教育人民办‘’我觉得这种现象不会只是出现在我们县里,这只是社会各地的一个缩影吧。
有些地方政府并不重视教育,教育是个长期投资问题,短期内难见成效,政府财政过多的投入教育,短期内也没能带动GDP的增长,因此政府更热衷于招商引资的项目,教育嘛,学校的事情,教育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着教育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资源的扩展,政府对教育的政策体制也不够完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我国教育进入新阶段,一些已经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如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使得教育不公平,省级政府统筹管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机制未建立。
这些教育不公平问题都有待政府解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可政府的确做到了吗?至少目前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
正如萨缪尔森所说:市场不是理想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通过市场信息实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在解决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协调宏观平衡、收入分配、公共物品生产以及防止垄断方面上则需要政府的无形之手,我国目前市场机制仍然不完善,旧体制观念的惯性力很大,产业结构失衡,大而全、小而全以及重复性建设问题经久不治、政企不分、营销观念转变困难、城市失业率上升,于是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黑砖窑、大矿难、食品安全隐忧恐惧、留守儿童、农民工自杀式讨债、教育不公平、高校二奶等。

2、政府职能越位,主要是指政府干了不该干的事情和管了不该管的事情,比如政府强行参与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进行的一般产品的生产供应,政府热衷于有利可图的投资活动。政府越位与宏观调控有着本质的区别,宏观调控主要面对长期性、全局性的问题,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保证经济宏观目标的实现。
而政府越位则是市场武缺失的重要原因,它意味着政府取代了市场的调控性作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资源配置效率的底下以及资源浪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触发了人们关于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思考。事实上,国家的崛起证明了政府解决“市场失灵”,推进经济发展的能力。但是在引入政府干预之后,一方面没有注意到干预的程度,特别是在国家经济经历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政府迟迟没有从一些不该管的区域中退出来,这势必会造成政府的缺位与越位的出现,政府的资源及精力是有限的,在不该管的地方政府仍在管,这便导致越位的出现,由于政府的力量投入在不该管的区域,政府无暇顾及 一些该管的区域,这又会造成政府的缺位。另一方面政府干预失去限度,不但不能保证政府自愿退出竞争性经济区域。因而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成熟,而且容易导致政府的腐败和滥用权力。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长期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加快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课题组的研究报告曾指出,当前,避免政府越位问题的核心,在于限制政府权力,建设有限政府。
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商会和其他社群组织。
矫正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价格的扭曲,关键在于实现价格市场化,把定价权还给市场,要素价格由它们本身的稀缺度而不是由行政官员决定,市场机制才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这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

(三)政府职能的定位
我们说只有一个政府把该管的管好才是称职的政府,才能更好的实现其职能,无论是缺位还是越位,都会造成政府职能的偏离,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阻碍,政府应该怎样避免缺位和越位呢。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探讨和努力:


1、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明确哪些事情由政府来办,哪些事情应交给市场去做。从理论上讲,凡是市场能办的事情,应交给市场去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要改变政府万能的观念,树立适度有效干预的思想,对市场监管要有力,对经济调控要有效。
具体讲,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职能应集中向五个方面转变:一是强化经济调控职能,尽快取消对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二是建立和维护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护公平竞争,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对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社会事业的综合管理;四是提供基础设施、科教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使公民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五是保护我市辖区内所有投资者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2、大力发展和改进民主政治的改革发展,制定有效可行的政治监督体系,规范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由于我市各级政府还不符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缺乏分工,存在着严重的借位、越位和缺位问题。要解决这三个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根据政府的职能定位,科学地规范政府行为。该“退位”的坚决退位。对于那些可由市场、企业办的事情,各级政府要尽快退出来,把?权力交给市场和企业。
例如,放弃微观经济管理职能,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政府应集中精力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完善公平竞争,建立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同时,政府还要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虽然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但是,部门设置并?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职能分工也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权力的规定不统一,有的抽象,有的具体,而且由于行政程序法规不健全,大量行政行为缺少必要的法规约束。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政府创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3、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目前审批仍然广泛存在于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特别是企业设立、投资、外贸和国企领导人任免等审批亟待进一步清理和削减。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完成这一改革任务,还应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对于被?取消的审批事项应建立后续的监管机制,防止管理脱节。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明确责任”的原则,建立严格审批程序,形成制度规范;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批后管理。


4、加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指引和政策方向的研究和革新,和经济体制改革,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想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理论是实践的一面旗帜,成功的实践永远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引,而实践又是永不停息的变化发展的,所以作为实践指导的理论就需要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七个怎么看》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者陈公
《企业深度改革:应限制政府权力 避免政府越位》经济参考报
《论转轨时期的市场缺失与政府越位》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胡金林、王长征
《论政府的越位、缺位和定位》《经济师》2002年第八期
《现代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任保平、安立仁著中国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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